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广普及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广元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第三届广元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
广元市市长质量奖是我市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是全市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主要授予我市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对广元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在全市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定获奖企业不超过3家。
本届广元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主要有以下五方面:一是在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连续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二是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安全、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具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制度、体系、方法、模式和完善的自我持续改进机制。四是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在质量水平、技术和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五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6家企业获此殊荣,它们在引导其自身经营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了一套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对辐射带动全市企业的快速发展,推动广元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