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消费者看不看标签只是一种权利选择,而企业商家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把标签写完整、写清楚,则是一种责任。也就是说,在标签这个问题上,不能碰触法律标准底线是个最低要求。否则,就要付出沉重代价。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一起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意义和警示意义。市民张某花13万多元在一家商场购买了48瓶进口红酒,发现这些酒均缺失中文标签。他认为商家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于是将商场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10倍赔偿。一审法院和二审(终审)法院均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并按规定粘贴,而涉案红酒未按我国法律规定粘贴中文标签,故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且,涉案商品未粘贴中文标签会使消费者对涉案食品的相关信息难以充分了解,因此不属于标签瑕疵的范畴,不能免除责任,故判令被告“退一赔十”,即退还张某货款13万余元并支付赔偿金138万元。
类似的案例近些年发生了很多,对于企业家商而言教训足够沉重。它们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一字千金”这个成语,让人们认识到,标签虽小,绝非儿戏。
需要指出的是,现实生活中像张某这样在标签问题上较真的消费者并不是很多,而更多的消费者不怎么看标签,其实有着“看不懂”的无奈,也表达出对监管部门和企业商家的不满。就像我们常说的,产品质量安全并非某一个人、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企业的事,它需要全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参与。在标签问题上,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企业要以法为据,把标签做准、做细,而消费者也要睁大眼睛,看清、看懂,一旦发现问题就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