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才办了解到,日前,广元市首批“蜀道英才工程”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广元市“蜀道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关于开展首批“蜀道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今年将在市层面遴选支持220名左右领军人才,示范带动各县(区)支持培养一批各类高层次人才,形成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遴选对象
分10个人才项目组织实施
“蜀道英才工程”支持范围为市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分10个项目实施。其中:广元创新创业领军人才40名、广元创新型企业家10名、广元文化领军人才20名、广元名厨20名、广元工匠40名、广元农业大师50名、广元电商精英20名、广元旅游精英20名。广元名师、广元名医按原计划组织实施。
申报时间
8月5日前为期一个月
首批“蜀道英才工程”采用纸质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项目填写纸质《申报书》(不得交叉申请多个项目),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于8月5日前报送至各牵头部门。在经过申报、初评、终评、审批命名等环节后,整个申报工作预计在9月中下旬完成。
支持政策
享受10条特殊措施
入选者按规定享受团队建设、项目支持、平台支持、成果转化、岗位职称、薪酬待遇、住房保障、医疗和子女入学、培训休假、表扬激励等方面10条政策。
团队建设。所在单位应根据任务和岗位需要,为入选者引进配备团队成员和助手,单位未设置相应等级岗位或设置的等级岗位、编制暂无空缺的,可采取特设岗位、使用人才专项编制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项目支持。鼓励支持入选者承担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和社科规划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平台支持。入选者及其团队申报市级创新创业平台时,有关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给予重点倾斜。
成果转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入选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
岗位职称。鼓励所在单位选聘入选者担任首席科学家、首席研究员、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对符合条件的入选者,可按规定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
薪酬待遇。鼓励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入选者给予薪酬激励,入选者所需绩效工资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单列,并根据人才使用情况专项调整。
住房保障。鼓励支持各地综合采取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住房保障。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身存量用地建设人才公寓。
医疗和子女入学。入选者在管理期内,按规定享受市优秀专家医疗待遇;入选者子女,可以不受户籍限制,在就读小学到普通高中期间可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机会。
培训休假。所在单位及各地、各部门应组织相应的疗养休假活动,保证入选者每年能集中休假10至15天。
表扬激励。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岗位激励资金(广元名师、广元名医按原规定执行)。优先推荐入选者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省“天府万人计划”相应项目。
工作部署
预计今年10月召开命名表扬大会
对国家“万人计划”、省“天府万人计划”我市入选者,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纳入“蜀道英才工程”相应项目,不占遴选名额,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市科技拔尖人才、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市级人才评选项目入选者可申报“蜀道英才工程”项目,占遴选名额,尚处于管理期内的,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此外,整个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统一部署、各牵头部门分头实施和集中统一命名的方式进行。预计在今年10月召开命名表扬大会。
(记者 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