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做好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发挥致富带头人带领贫困劳动者创业并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作用,促进贫困劳动者脱贫奔康。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培养3名以上致富带头人,每个非贫困村培养1名以上致富带头人;每个县区建立2个以上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全市至少建立1个省级致富带头人示范性培训基地。
实施“千名致富带头人”培训行动。开展培训意愿专项调查。对经农业部门遴选的致富带头人采取电话询问、组织座谈等方式,准确掌握致富带头人在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需求,分乡镇、分项目建立实名制培训需求台账,县区汇总成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致富带头人培训意愿和现状,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布局和项目,提升致富带头人创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分年度制定培训计划。各县区认定2-5个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
开展创业带动减贫行动。《意见》指出,实施创业带动减贫行动,发挥致富带头人创业核心、创业导师作用,构建致富带头人吸纳贫困户参与创业、联合贫困户合作创业、帮助贫困户自主创业“三大路径”。针对有土地、山林等资源的贫困户,支持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创业。针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劳动者,支持致富带头人与贫困者联合创业。推动吸纳就业减贫,发挥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项目)吸纳就业作用,鼓励多形式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
提供不超3次担保贴息贷款。在政策方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致富带头人,按规定提供不超3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鼓励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新吸纳10个以上的,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补。鼓励致富带头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新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对致富带头人创办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人数,按照200元/人·月给予生产经营主体3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