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通过组织、策划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11.08万元,将2名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十一、海南省查处德道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为(富迪)小分子肽产品的海南地区经销商,所经销的(富迪)小分子肽是固体饮料的食品产品。当事人的推销员苏某推销时宣称“这个产品是食品,不是药品,是凌驾于生命之上的细胞营养食品。(富迪)小分子肽可以抑制癌细胞。几乎所有的病,都能用这种小分子肽进行治疗”。同时,推销员苏某还举了一个白沙癌症患者花3000元购买富迪小分子肽产品的例子。当事人宣传食品(富迪)小分子肽(固体饮料)能治疗癌症,并治疗百病,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当事人也承认销售的产品为一般的食品类产品。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8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二、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查处李帅从事“保健”品经营中虚假宣传诈骗老年人钱财犯罪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以雇员发放宣传单邀请中老年人免费洗脚为幌子,开展慢性疾病的预防等健康知识讲座,宣称自己所销售的普通食品和用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等功效,诱使中老人购买。当事人销售金额巨大,销售组织严密,销售区域广泛(在巴中多个区县设有门店),购买人员皆为老年群体,且人员数量庞大,种种证据显示当事人涉嫌通过销售“保健”品诈骗老年人钱财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抽派3名办案骨干、两台执法车全程协助公安干警办案;另抽调22名业务骨干,出动执法车辆120余台次查找受骗老人,调查了解受骗经过,协助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
案情进展:目前查明该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人,经初查受骗老人已达383人。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多,涉案区域较广,该案已由巴中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侦办。
二十三、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查处薇姿美容院强制消费涉恶行为案件
基本案情:当事人采用团伙作案,高价短租营业场所流动作战方式,在大街小巷向中年妇女发放含有“美白祛班治疗 ……抗衰治疗补充胶原蛋白、提升松驰皮肤 改善晦暗肌肤、淡化皱纹。仪器优点:见效快、发全性高、无副作用”等内容的宣传体验卡片,进行虚假宣传;对有意向的潜在客户,则进行诱骗消费、恐吓强制消费,骗取顾客钱财。同时,其使用的SYA麻醉药膏为局部麻醉使用药品,未经批准生产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