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机制
《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乡村聚人气的体制机制,创新乡村发展投融资体制,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到2020年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中心;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扶持普通农户发展家庭农场作为优先任务;鼓励县级政府通过县级国有农业投资公司、县供销合作社或其他主体,牵头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会;建立县级青年公职人员到乡村挂职制度,探索县、乡新进公职人员到农村开展定期服务制度;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意见》提出要加强党委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四个优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
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研究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研究制定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办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每年命名一批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