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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来源:
广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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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品牌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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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15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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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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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蒲洪旭
1月8日,市委召开七届九次全体会议暨全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我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公布《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这次机构改革,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重大改革,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将如何实施?又有哪些特点?怎样推进?记者从市委编办了解到相关重磅信息。
4个方面特色鲜明
突出政治看齐,体现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始终,自觉把抓好这次机构改革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一次实际检验。对应中央、省委设置议事协调机构9个,因地制宜组建议事协调机构1个,加强了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及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突出设置对标,体现了机构职能基本对应的要求。坚决对标中央落实好规定动作,始终将中央“六个坚持”和省委“四个统一设置”贯穿改革的始终,我市设置的47个党政机构中,有17个完全对应中央和省级层面设置,22个基本对应设置,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突出发展导向,体现了机构编制服务中心大局的重大保障。紧扣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和市委“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8个,组建了三江新区建设、经济合作、军民融合等机构,加强扶贫开发、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职能机构,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突出民生保障,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基层期盼什么、老百姓关心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更好地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坚持在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领域,加大机构职责的调整和优化力度,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服务保障民生。
47个市级党政机构设置符合中央、省委要求
本次机构改革,我市共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其中,党委机构15个、政府工作部门32个。
对应中央和省级层面设置工作机构17个。分别是: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这17个机构都是对标中央、省上设置的,属于“规定”动作。
与中央和省级层面基本对应设置机构22个。分别是:市委办公室、政研室、直属机关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群众工作局;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统计局、体育局、国资委。这22个机构中,市国资委结合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重新组建后列入政府序列;其他机构都是我市现有党政机构,对应保留并按照改革要求划转了职责或整合了机构。
因地制宜设置机构8个。分别是:市委三江新区建设办公室、老干部局、保密机要局、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经济合作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8个机构,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因地制宜设置,体现了省委对广元的战略定位,结合了广元具体实际。
5个方面统筹推进的其他各项改革深化市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提出了市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调整方案和群团组织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
深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要求,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行政职能划转后,对事业单位按照“撤一建一”原则统筹调整。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和调整优化现有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明确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制定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深化县乡机构改革。明确统筹设置县级党政机构,落实“四个统一”,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等任务。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强化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强化编制总量控制,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机构特别是限额外设置的行政机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
市委召开七届九次全体会议暨全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后,将迅速组织开展新部门组建、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市本级将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县级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相衔接,压茬推进,同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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