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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一批新规来袭,将这样影响我们的生活
来源:四川在线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397天前 | 3480 次浏览 | 分享到:

据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社区矫正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填补了我国非监禁刑事执行制度的空白,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法律体系,对构建科学高效的刑事执行体系,建立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刑事执法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构建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助力网络直播规范发展

《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7月1日起施行

今年,直播行业大火,全民参与,集体狂欢的同时,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过度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问题,直播翻车、主播带货车祸现场也时有发生。

《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作为自律文件,主要是倡导引导自律自治,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也通过一定措施来保障自律的有效实施,如可以视情况进行提示劝诫、督促整改、公开批评,对涉嫌违法的,提请政府监管机关依法查处等。

规范共六章四十四条,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的行为提出规范,并鼓励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响应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号召,积极开展公益直播。《规范》明确:商家应具有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应的资质、许可,并亮证亮照经营,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

对于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规范》明确规定:电商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入驻本平台内的商家主体资质规范,督促商家公示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内容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入驻本平台的商家、主播交易行为规范,防止主播采取链接跳转等方式,诱导用户进行线下交易。社交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规范内部交易秩序,禁止主播诱导用户绕过合法交易程序在社交群组进行线下交易。

7月1日正式实施

最新口罩标准要求更高

7月1日起,GB 2626-2019版口罩标准将正式实施,将对KN95型口罩在呼吸阻力、气密性、实用性能、清洗和消毒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更能反映口罩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性能。

2019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呼吸防护标准GB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2020年7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在此之前,呼吸防护标准使用的是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KN100口罩为其规定的高防护等级,相比于KN95与KN90防护效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