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三部门联合发文命名广元市第一批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
2020年5月,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联合印发《广元市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8个电子商务平台、7个微博账号、9个微信公众号中,开展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试点工作。经过为期2年的创建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印发了《广元市“无传销网络平台”管理办法》《广元市“无传销网络平台”命名暂行办法》,压实网络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消除网络传销不良信息,切断网络传销传播扩散渠道,净化全市网络空间。
“无传销网络平台”试点创建以来,各试点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六项创建标准,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约束、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入驻商家及各类用户守法合规,深度净化网络空间,坚决遏制网络传销在我市滋生蔓延势头,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
为充分展示全市“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鼓励先进,示范带动,深入推进“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联合发文命名14个单位为广元市第一批“无传销网络平台”,分别是广元七绝商城、广供天下商城、春蕾电商等3个电子商务平台;最爱广元、乐享广元、利州县令、广元同城会等4个微博账号;广元大嘴巴、广元微生活、广元服务、旺苍在线、苍溪在线、大剑阁平台、大青川等7个微信公众号。
据悉,广元市已启动创建第二批“无传销网络平台”,在全市电商企业中遴选了一批有潜力、有特色的创建企业,加强监督指导,常态化推进“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