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浙江永续农业品牌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联众集团、永安村等单位负责编制起草的《品牌乡村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获得了浙江省乡村建设促进会的立项批准。
品牌化经营是乡村发展的高级阶段。近年来,乡村在经历了人居环境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后,普遍面临着如何转化为“美丽经济”,让美丽乡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早在2003年,在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之初,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就提出了“经营村庄”的理念。此后,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浙江乡村振兴发展报告”、“未来乡村建设导则”等政策文件中,都有持续体现,一大批乡村也在经营中获得新的发展。
品牌化是乡村经营的内在要求,品牌乡村是美丽乡村的升级迭代。为了进一步指导、推动品牌乡村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有关机构积极发起《品牌乡村建设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并获得了浙江省乡村建设促进会的立项通过。
该标准将合理设置约束性、引导性指标和共性、个性指标,系统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增强评价的科学性,直接运用美丽乡村精品村、3A级景区村庄、数字乡村、文明村、善治村等建设成果,减少台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