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每年3月至6月,是长江流域鱼类繁衍生息的黄金时节。为保护长江流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天然水域全面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同时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目前,我市各地渔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已联合开展执法行动,采取“水上巡+岸上查”模式,对嘉陵江干流及南河、白龙江等支流水域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巡查检查,严厉查处违规垂钓、非法捕捞行为,严格落实水产品“索票索证”及进销登记制度。同时,运用无人机航拍、高清摄像头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白+黑”不间断线上巡查,精准锁定违规垂钓、非法捕捞的高发区域和嫌疑人员。

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的,将被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非法捕捞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长江生态,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主动维护禁渔管理秩序,带动身边人共同遵守禁渔规定。如发现违规垂钓和非法捕捞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并拨打当地渔政管理部门电话或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0839—3267195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18882422233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0839—4202695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0839—6601929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0839—7201132
利州区农业农村局0839—3307037
昭化区农业农村局0839—8722091
朝天区农业农村局0839—8622389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0839—3218901
市农业农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