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把企龄当工龄、公司团建占用年休假天数、上班迟到扣年休假……尽管劳动法律法规中早已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但一些企业任性制定年休假规则的现象仍层出不穷,使得不少劳动者难以享受完整的年休假。
“从2008年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至今都16年了,不能休满年假的人还是这么多。”前不久,北京市一位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经手的劳动仲裁案件中,90%的案子涉及未休年假的赔偿问题,让“带薪休假落实为何这么难”的话题登上热门榜。
带薪年休假是职工法定权利。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一些企业自行制定年休假规则,要求公司团建占用年休假天数、上班迟到扣年休假等,对职工休假加以限制,损害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年假不够,工资来凑
“原以为是休假福利,没想到却被扣了工资。”在上海某建筑装饰公司从事室内设计的王雨姗告诉记者,公司发布的2024年春节放假通知明确2月7日至19日放假,其中8天为国家法定假日,剩余5天为职工的预休年假,不够5天年假的,需按规定进行折算,在工资中作相应扣除。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公司以入企时长算年休假,我是跳槽来的这家企业,入职半年,有22小时年假,以一个工作日8小时计算,即有2.75天年假,不足5天。”就这样,王雨姗被扣了约1000元工资。
事实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75天年假也是基于要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情况下才有的。如果没干满1年就离职,多休的年假要通过扣工资的形式,‘还’给公司。”王雨姗抱怨道。
记者采访发现,王雨姗的遭遇不是个例。错把企龄当工龄、把双休日计入年休假、公司团建占用年休假天数、上班迟到扣年休假……尽管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早已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但一些企业任性制定年休假规则的现象仍层出不穷,使得不少劳动者难以享受完整的年休假期。
误认为休假会降低效率、增加成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然而,在采访中,多名职工表示,用人单位自行制定、调整年休假规则等做法,未提前征得劳动者同意,也未经过民主程序,他们往往是“被通知”。这种情况在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中尤为常见。
人社部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均带薪年休假约10天,而实际上人均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仅为6.29天,民营企业职工甚至不足4天,超过72%的民企职工未完整享受过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