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除具备“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三化”全局特征外,我省还显现出“深度老龄化与严重少子化并存、家庭小型化与人口分离化并存、未富先老与慢备快老并存、城乡倒置与区域失衡并存”的“四个并存”区域性特征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为加快推进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何出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有何亮点?10月27日,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当前,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1816.4万人,老年人口规模居全国第三,占全省人口总量的21.7%,老龄化率居全国第七,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四川老龄化形势严峻,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具备“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三化”全局特征外,我省还显现出“深度老龄化与严重少子化并存、家庭小型化与人口分离化并存、未富先老与慢备快老并存、城乡倒置与区域失衡并存”的“四个并存”区域性特征,且我省还肩负着打造西部养老服务高地、辐射整个西部地区老龄人员的重要使命,亟须建设更加健全完善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在此背景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民政厅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提出总体要求,细化重点任务,明确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体系建设持续发展、老年群体得到实惠。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全体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从特惠到普惠
记者翻阅《实施方案》发现,正文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其中重点任务涵盖4个方面19项任务。附件为《四川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23项服务项目,较之国家清单增加7项,创新拓展了老年教育、社区服务、法律服务、生活优待、文体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中涉及养老服务的内容,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从特惠到普惠,立足当下着眼长远,让老年人享受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随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逐步实现人人享有。
民政厅有关负责人透露,除上述特点以外,《实施方案》还有六大亮点,主要体现在“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
一是理顺体制机制。根据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着眼综合系统治理,构建民政牵头,发改、卫健、人社、教育、医保等多部门协同共治的大养老格局。
二是清晰权责边界。明确政府在基本养老服务中所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及底线标准,明晰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的职责定位。
三是覆盖全体老人。在重点聚焦特殊老年群体的基础上,兼顾其他健康老人、活力老人、一般老人,精准识别、分类保障,逐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四是统一服务标准。健全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和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
五是营造适老场景。在推动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积极营造运动健身、文化娱乐、医疗健康等多元化的适老生活场景,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
六是健全要素保障。从设施建设、规划用地、行业标准、队伍建设、监督评估等各方面形成系统化的要素支撑,增强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转自2023年10月28日《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