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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动自行车乱充电或被罚
《福建省消防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生效,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条例还明确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和个人处相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