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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观点:李子柒起诉“李子柒”的启示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092天前 | 3191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视频停更3个多月后,李子柒正式起诉签约公司杭州微念,被网友戏称为李子柒起诉“李子柒”,引发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该事件是网红与资本利益博弈的典型案例,对网红经济的商业模式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作为顶流网红,李子柒停更3个月带来的损失无疑是巨大的。一声叹息之后,有必要总结事件深层次问题,反思为何会造成如此局面。梳理事件前后,至少有三点启示。

首先,资本加持下短视频业尴尬现状日益显现。李子柒的走红不是偶然的,相较于不少播主无底线博取眼球,其依靠优质内容立足,始终坚守品质,赢得了无数网友青睐,具有较强的商业价值。即便如此,李子柒同样离不开MCN机构(多频道网络,一种新的网红经济运作模式)的商业推广。在双方纠纷期间,优质内容停更,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也在粉丝中产生了不良影响。优质内容沦为双方利益博弈的牺牲品,值得各方反思。

由于入行门槛并不高,不少自由职业者在短视频赛道嗅到商机,但从业者普遍缺乏经验,尤其是在运营包装、内容推广方面比较欠缺,因此需要推广运营机构的扶持,但真正做大之后,此前制定的相关条款又会制约创作者的发展,引发矛盾。于是,创作者和推广运营商之间“相爱相杀”的桥段反复上演。而李子柒在与杭州微念合作之前,已经跻身“大网红”之列,双方的冲突也就更为激烈。优质原创内容制作者如何处理好与资本的关系,是一道待解的难题。

其次,网红亟需强化合同意识,避免霸王条款。通过分工协作实现共赢,是互联网精神的题中之义。李子柒和MCN公司本是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今造成双输局面,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这也从一个侧面暴露出网红合同意识的缺失。在利益分配机制上,MCN机构对网红有着天然优势,很容易出现霸王条款,这就需要网红留意合同期限、利益分配机制、违约成本等条款。

在现代商业模式中,合同意识和契约精神是稳定合作的前提,也是实现利益双赢的保障。在现实中,成名前的网红更看重如何快速聚拢流量,对于日后的合作模式和细节,往往不会过于关注,这就为后续纠纷埋下了隐患。实际上,只有把合作限制在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产生稳定持续的流量。

最后,商业资本过度开发透支网红价值,难以为继。资本追逐网红,是因为网红具有强大的流量潜力和变现能力,能给资本带来成倍的利润空间。数据显示,去年李子柒天猫店销售额高达16亿元;仅李子柒螺蛳粉销售额就高达5亿元,但由于不占有股份,李子柒不仅分不到利润,而且违背了她不愿过度商业化的个人意愿,最终导致分道扬镳。对于MCN机构和商业开发公司而言,不能仅仅把网红当成赚钱的工具,要注重对网红自身价值的品牌保护和可持续开发。李子柒的一纸诉状,给资本敲响了一次警钟。

资本追逐利润,网红创造价值。双方利益的合理分配,有赖于制度和合同的科学设计。提前设计好分配机制和权责关系,对于众多创业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唯有如此,才能既利用好资本,又不被资本捆绑和伤害。(作者 郭存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