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核实参保企业性质,完善企业参保信息,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
据悉,本次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免”、“减”、“缓”三项措施,自今年2月起执行。其中,“免”是指免征:包括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5个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是指减征:一是减半征收3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是指缓征: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是2020年内,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是帮助社会经济应对疫情的有效“疫苗”,是稳定我市社会经济的有力保障,让参保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记者 尹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