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佳)12月10日,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根据《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规定,我省决定开展首届“四川省天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首届天府质量奖组织奖不超过10个、个人奖不超过10名。
“天府质量奖”前身是“四川质量奖”,是全省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在全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个人。
省质量强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组织申报须具备5项条件: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业),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的违法行为,无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无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质量水平、技术和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个人申报条件包括:四川境内从事质量管理或质量相关工作,对我省质量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诚信,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在质量管理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积极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