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岳新力提出的品根观念来看:品牌是品根(价值)的记号。
除此之外,可口可乐什么也不代表——除非我们仰望着带着有色的眼睛强加给它“美国文化”。
二,你开发的产品要有自己的品根。
其实,这种情况下根本没必要去它借符号的。
至于那些什么什么“主品牌”、“副品牌”、“延伸品牌”、“单品牌”、“新品牌”的说法,更是无关紧要的话。不过随便你,如果你喜欢,爱从哪个门缝里看它就从哪个门缝里看它吧。
用岳新力的“品根战略”来表达,重要的,必须的,是:你是否使用了品根记号。
咱们这里的“云南白药”,堂堂正正地走进到本就是舶来品的牙膏的领地里,而不必它借品牌的好名字。
君不见,“云南白药”在创可贴领域里,胜出世界500强旗下的领导品牌“邦迪”吗?
品牌根本不用考虑是不是延伸——只要你是直觉的品根记号,什么时候都能显示出直觉品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