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突出重点推动全域开放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突出南向,拓展新兴大市场,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南亚和东南亚开放合作。制定畅通南向通道深化南向开放合作实施意见。畅通南向综合运输大通道,提升至北部湾港口、粤港澳大湾区的陆路和出海铁路通道能力。对接国家中新合作机制,创新“蓉桂新”“蓉桂港”陆海联运模式。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框架合作和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中巴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规划建设东盟产业园。依托省内高校打造留学生学习基地,支持泸州、宜宾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创造条件扩大招收南亚、东南亚留学生规模。建立南向开放投资平台,重点支持通道建设、经贸合作、产能合作、文旅合作等。
提升东向,对接先进生产力,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和美日韩等产业转移。扩大与长江中游城市群、长三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合作,加强与长江沿江省市协同联动、错位发展。深化西向、扩大北向,提升中欧班列(蓉欧快铁)运营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对欧高端合作,主动参与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
落实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和12个专项合作协议,拓展川渝合作示范区范围,建设成渝中部产业集聚示范区。强化川桂战略合作,规划建设川桂合作产业园。深化川黔、川滇合作,打造赤水河流域合作综合扶贫开发试验区。落实川浙、川粤战略合作协议。巩固扩大川港合作会议机制成果,打造川港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深化川台产业交流合作,推动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成都产业园、德阳产业园、眉山产业园发展。务实办好重大展会和投资促进活动。
制定打造中西部投资首选地实施意见。出台对外开放工作激励办法,把开放发展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评价。
5.高水平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推进自贸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四川自贸试验区条例。落实“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和159项改革任务。推动“3区+N园”协同改革,建设协同改革先行区,支持先行区比照自贸试验区率先承接经济管理权限和享受改革制度性成果。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功经验。探索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开展“魅力自贸·开放四川”链动全球活动。
积极争取国家在川增设更多开放口岸。推进成都国际铁路港、宜宾港、泸州港和天府国际机场、九寨黄龙机场等建设国家开放口岸。支持西昌、绵阳、宜宾、泸州、南充、达州、广元等地机场按照国家开放口岸标准进行改(扩、迁)建。支持成都、德阳共建国际铁路物流港并创建国家开放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