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级专业管理人才,推动市供销社本级社有企业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场化选聘广元供销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一、选聘范围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人员,被选聘后须辞去公职身份;
2.县属及以上国有企业任职副总经理(或相似职位)及以上人员;
3.市社有企业任职副总经理(或相似职位)及以上人员,县区社有企业任职董事长或总经理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农资行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市场应变能力;
3.品行端正,清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4.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男性48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任职经历不少于5年;县属及以上国有企业任职副总经理(或相似职位)及以上、市社有企业任职副总经理(或相似职位)及以上、县区社有企业任职董事长或总经理均要3年以上任职经历及相关工作经验。
4.优先考虑条件:具有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经历;中共党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做出处罚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和需求企业班子成员、财务审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宜选聘的。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选聘领导小组通过广元供销合作网等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在选聘范围内开展公开摸底调查和组织人才推荐;
(二)资格审查。按选聘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选聘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面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廉洁自律等,对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确定人选。按照企业人员管理权限,市社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拟定聘用。确定最终聘任人员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8日8:30—2023年3月6日18:00
地点:市供销社人事科(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382号)
五、薪酬待遇
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选聘由市社社资委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13350037001 18981275821
咨询电话:08393261062 13684354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