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商场”通过大力“挖掘”商户,于2019年9月底出租率达到90%以上,如期开业。而 “委管商场”2019年9月底出租率仅为47%。
柳州鸿成为了稳住商户,不惜血本在2020年给了7.3个月的租金优惠,但已回天乏术。
2019年至2021年,柳州鸿成多次向红星美凯龙反映恶意挖掘商户到“自营商场”以及怠于管理造成经营下滑等问题,均未得到解决。期间双方会议纪要载明,2019年欧丽洛雅恶性竞争事件造成“委管商场”陷入极端困境,红星美凯龙方面承诺“从根本上解决商场的问题”。
2021年1月,柳州红星美凯龙部分商户向柳州市柳南区政府反映红星美凯龙恶意竞争,以及上市公司责任感缺失等问题。其后,红星美凯龙更换了相关管理层来缓和气氛,但未解决实质性问题。
2021年11月,最后一家商户撤离柳州红星美凯龙,这家“委管商场”名存实亡。
对于柳州鸿成反映红星美凯龙掏空“委管商场”客户的问题,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称:柳州“自营商场”招租期间,同城富安居公司率先挑起价格战,“自营商场”不得不通过降低租金来吸引商户;此时,恰逢柳州红星美凯龙商户租赁合同到期,出现了客户流失,导致管理公司未能完成当年目标;另外,柳州鸿成对租金收益等提出了不合理要求,导致受托管理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求死不得”无出路
格式合同遭质疑
比苦撑三年更让业主煎熬的是,委托方柳州鸿成在支付巨额成本后,既不能宣布关店,也不能重新装修改成其他商用,眼看着约6万平方米的商场闲置,也难以突破红星美凯龙的10年期合作合同埋下的“伏笔”。
合同中一款对乙方违约责任的单方面约束,成为柳州红星美凯龙后来“求死不得”的重要原因。“若由于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或将经营物业委托甲方进行经营管理的,乙方已向甲方、甲方品牌公司及管理公司支付的费用和款项不予退还,并且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的违约金。”
尽管“委管商场”已经名存实亡,但因委托管理合同没到期,柳州鸿成就不敢擅自终止合同。
据介绍,2014年,红星美凯龙找到柳州鸿成洽谈开设家居广场,对合作店的出租率、年租金收入等重要指标均作出承诺,但同时又以合同为全国统一格式合同不能修改为由,拒绝将上述指标写入合同。
几经协商后,红星美凯龙口头保证将以制定“委管商场”运营展望和年度预算的方式,努力实现承诺目标。基于对上市公司和红星美凯龙“世界商业品牌”的信任,柳州鸿成在2016年同意签署了委托管理合同。双方存在争议的地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