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
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探索制定地理标志专门法律法规,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由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加大立法框架等核心问题研究力度,梳理海外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情况,研究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管理、运用和公共服务等具体制度措施,为最终形成地理标志统一立法提供支撑。
2022年9月,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164号建议的答复,就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地理标识管理和加强市场监管、搭建农产品品牌利益价值共同体等建议作出回应。
农业农村部表示,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拟定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后,农业农村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推动构建统一认定制度;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也将地理标志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构建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
“按照中央编办构建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有关工作要求,2022年3月,我部已停止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包括受理、评审、公示和公告,2022年制定的有关登记计划也相应停止实施。按照部门“三定”,我部正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构建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农业农村部信访处在回答网民的咨询中说。
毋庸置疑,在品牌强农战略下,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将更加完善,区域农业品牌将在更大程度上释放地理标志保护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