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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056天前 | 16699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二节 高水平推进开放平台建设
建设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加大力度推进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支持重庆、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试行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外汇管理政策。探索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在双城经济圈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扩大金融、科技、医疗、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领域开放。
打造内陆开放门户。以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为重点,优先布局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试点示范项目,创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开放,按规定积极扩大铁路、港口、机场以适当方式对外开放,合理规划发展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建设中德、中法、中瑞(士)、中意等双边合作园区。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
高标准实施高层级开放合作项目。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规有序发展供应链金融和特色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依托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探索形成贸易金融区块链标准体系。推动建设中新金融科技、航空产业、跨境交易、多式联运等领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第三方飞机维修中心,共同打造国际数据港。开展中日(成都)城市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开放合作示范项目,建设药物供应链服务中心、先进医疗服务中心,推动科技、金融等领域合作。
共建“一带一路”对外交往中心。支持举办重要国际会议和赛事。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共同举办“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高标准举办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等国际大型会展。深化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国际交流,高质量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支持川剧、彩灯等中国文化走出去。加强国际友好城市往来。支持建立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放宽境外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不包括医疗卫生人员资格)考试限制,支持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投资就业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
第三节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加强与西部地区协调联动。加强与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城市群联动,深化能源、物流、产业等领域合作,辐射带动西北地区发展。加强与北部湾、滇中城市群协作,把出境出海通道优势转化为贸易和产业优势,促进西南地区全方位开放。深化与黔中城市群合作,带动黔北地区发展。
有力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强与长江中游和下游协作,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促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加快建立长江流域常态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推进长江黄金水道、沿江铁路、成品油输送管道等建设。优化沿江经济布局,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和人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