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综述
农产品质量安全被称为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大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近年来,我市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创建成果,建立完善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的规范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持续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违禁物质“零检出”的良好局面,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四级”联创为食品安全戴上“紧箍咒”
“第一步,预热并调平天平,取样品到聚四氟乙烯消解罐中,并完整记录称样量。第二步样品中加入浓硝酸,放置于石墨电热消解炉孔内加热至100度进行预消解,待浓厚黄烟冒尽时取出……”1月2日,在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检测中心,技术员李鸿杰一边熟练地操作一边向记者介绍。这块泥土是由苍溪县柳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取来的。经过36小时的检测,土壤的酸碱度和重金属含量均在国家标准限定的范围内,适宜猕猴桃种植。
农产品哪怕有1%的问题,都要尽100%努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主动适应新时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牢牢把握其治理特点和治理规律,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纵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创新推进“三入三化”智慧监管、“七进园区”、“三先三后”产地准出、飞行检查等5项特色工作,积极探索“8+5”高标准创建经验。建立了层层示范带动机制,组织开展了市级监管示范乡镇、县级示范村创建,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创,主动将示范创建引向深入。目前已建成市级示范乡镇55个,县级示范村135个。到2020年底,将累计建成示范乡镇100个、示范村300个,覆盖全市产业重点乡镇、重点村。
市政府出台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18条措施,量化了人、财、物条件保障标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件保障从原则要求变成了硬性规定,从文件要求变成了实际行动。
健全了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县级按不少于2人、5人、6人标准配备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乡镇落实2名以上监管人员,村级落实1名协管员,并培训上岗。
建成1个市级农检中心、7个县级农检站、239个乡镇和155个村快速检测点,市、县检测机构全部通过了“双认证”,共认证检测参数1357项。
投入5000余万元,建设了村级协管室,搭建了市、县、乡互联互通的智慧监管平台,购置了移动巡检设备181台套,安装农资溯源终端638台,20万亩生产基地、60%养殖小区实现在线监控,平台年采集数据40余万条,基层日常监管搭上“数字化”快车。
“产”“管”并重支撑现代绿色农业发展
除草剂、杀虫剂、杀鼠剂……在青川县竹园镇姚思成农资超市,各种农资药品一应俱全。在门店前的电脑上,记录着每天卖出农药的名称、剂量、用途,购买人的名字、住址、身份证号等。
“我们销售的每种药都要有出处,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都有监控每天监管,我们的电子台账和手写台账都要完整登记。同时要问清楚购买者买药的用途、开票并实名制登记,市、县相关部门也不定期来抽查销售情况。”竹园镇农资超市负责人姚思成告诉记者。
这,仅是我市严格执行农兽药管理规范的一个缩影。
安全农产品既是管出来的,也是产出来的。
落细落小落地基层监管制度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排名开展年度考核。
建立“一把手”履职报告制度,强化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一把手”责任意识。建立生产经营者公开承诺制度,在每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以乡镇政府为主体,集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全市5200多家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统一格式、规范承诺、上墙公示”方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并接受监督。建立飞行检查制度,对乡镇开展“双随机”检查,不断压实基层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构建顺向激励、逆向问责常态化机制。
制定乡镇“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项制度”和村级“四个一”建设规范,乡镇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到100%,达标建设村级协管室155个。
严格执行农兽药经营许可、兽药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经营档案记录、黑名单制度、诚信经营示范等制度要求,开展联合执法监管,每年立案查处近200件案件,净化了投入品市场。
全市510家经营主体实施“先检后证、先证后标、先网后市”产地准出制度,437家生产主体入驻国、省平台,实现可追溯管理。
农业生产没有尽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
(记者刘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