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规范有待推进,“AI生成”不能碰触法律红线
伴随着AI技术的发展,亟待推出对AI技术合法使用监管规则。
2022年11月25日,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家形象、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2023年7月,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给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其中包括技术发展与治理、服务规范等。
“人工智能应用在民事及刑事等方面法律问题频发,人工智能的非法应用及技术漏洞对伦理道德、隐私权益、财产安全、系统安全等方面造成威胁。法律不能作壁上观,应当进行规制。”李梁表示,“完善人工智能研发、供应、使用、管理及事发机制,让人工智能在法治的轨道上合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