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我国已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5个,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484家。但从市场现状看,地理标志保护并未解决特色农产品的品牌乱象问题......
不过,地理标志保护并不能解决消费者的选择困惑。因为买到了没有地理标志的西湖龙井,也不一定是假冒伪劣商品。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祝伟表示,如果该产品确实出产于规定的地域范围,即使没有获得许可使用地理标志名称,也属于正当使用,不涉及侵权。
正因为如此,市场上仍有一些不法经营者“搭便车”,售卖不符合产地要求和品质要求的地理标志产品。以西湖龙井为例,有的商家虽然在宣传中号称是西湖龙井,但消费者收货后发现,茶叶罐上只标示为“龙井茶”,同时未写明具体产地,涉嫌构成侵权。
警惕地理标志权利被滥用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由谁申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例如五常市大米协会、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等。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理标志成为某一家企业的“摇钱树”,获得不当竞争优势,从而损害更大范围内农户的利益。
然而,多位行业人士反映,由于地理标志带来巨大经济利益,仍有个别权利人把地理标志做成了一门发财的生意,通过收取会费、出卖专用防伪标志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地理标志的声誉。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厘清相关概念,实现地理标志所在区域与其他地区公共利益之间更好的平衡。“地理标志退出机制也很有必要,因为当地理标志已经变成通用名称时,再予以过度保护反而是对其他同业经营者的侵害。”方超强介绍,以哈密瓜为例,事实上现在已经变成了某一类瓜的通用名称,不必再强制与产地挂钩。
“中国茶除了产地、品种区别,很少有全国知名的茶叶品牌,更没有清晰的价格体系。”一位茶商表示,从整个产业链来说,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是走向品牌化发展,让知名品牌成为茶叶的品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