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求生存,品牌赢天下。12月21日,我省首个质量品牌协会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在市质监局十楼会议室宣告成立。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常务副局长傅荣健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市委常委、副市长范学臣代表市委市政府的书面致辞,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治勤到会祝贺并讲话。
冯治勤局长为协会授牌
范学臣指出,质量品牌是个永恒的话题,放眼全球经济强国崛起历史,当质量发展面临严峻形势之际,纷纷选择了质量品牌发展战略,以提高产品质量、塑造品牌形象作为各国应对国际经济或金融危机的战略部署,作为促进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的战略举措,作为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质量品牌工作,把质量品牌作为安民之本、兴国之道、强国之策,并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进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范学臣在致辞中对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和品牌牌战略,进一步研究完善企业名牌培育机制,加大指导、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争创更多品牌。二要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本行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积极履行行业协会职能,组织对企业状况和全行业的技术、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明确本行业的发展方向和质量提升重点。三要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经济技术政策,充分研究和利用标准、计量、认证许可等法律和行政手段,努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四要积极开展各种帮扶活动。在本行业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与方法,协助企业开展质量培训和质量宣传,帮助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帮助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和知识产权观念,提高商标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冯治勤局长讲话
冯治勤在讲话中说,市质量品牌协会作为社团组织,集中了全市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具有人才荟萃、技术领先、服务灵活等许多优势。希望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和保增长、保稳定、促发展要求,按照协会章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协会智库专家顾问的专业特长,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渠道,创造协会服务品牌,把协会建成广元最具活力、最受欢迎的一流社会组织。
当选会长金明表态发言
颁发顾问聘书
颁发理事单位证书
颁发理事单位证书
颁发理事单位证书
王彬舟代表发言
会上,选举产生了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金明当选为首任会长,张代全、孙子思、李小飞、张鑫、徐国辉、赵学刚、何纪淞、丁爱仓当选为副会长。孙子思(兼)当选为秘书长。
据悉,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为了更好地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特别组建了协会智库。成立大会上,聘请了首批专家顾问,他们是:韩华俊、梁跃明、陈林、王正前、江治贤、王文华、蒲刚。
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简介
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是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全市致力于质量、品牌管理与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加入,经广元市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是加强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本会接受主管单位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业务指导,并接受社团管理机关广元市民政局的监督。
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宗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会员的意愿,提高质量品牌意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会员正确运用质量品牌战略和策略,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团结全体会员,发挥其积极作用,推动质量进步,实施品牌战略,促进质量品牌行业自律,提高广元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和品牌竞争能力,为实现质量品牌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业务范围:
1、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广元品牌战略,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品牌意识,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活动;
2、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参与研究和制订广元质量、品牌工作的政策及中长期计划,提出有关质量、品牌工作的建议;
3、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现代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推动企(事)业单位走质量、品牌效益型发展道路;
4、普及质量与品牌管理知识,开展质量管理、产品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培养各类质量与品牌管理的专业人才;
5、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加强与有关部门、学术团体和专家的联系,开展交流和技术合作,推荐科研成果;
6、组织各方面力量,形成一支业务精、效率高、廉洁公正的专家队伍,为企(事)业、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质量管理方法、国内外先进标准等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体系,坚持质量改进,推动降废减损活动的开展;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品牌管理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质量奖评选工作,开展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个人的推荐,以及优秀论文的评选和奖励;
8、对企(事)业单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和用户服务,组织用户评价,宣传名牌产品,抵制、识别伪劣产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9、编辑出版广元质量和品牌管理方面的书刊、文集等,推广先进的质量与品牌管理理论与方法;
10、指导本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应机构开展质量与品牌工作,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11、设立质量与品牌发展基金,或组建相应的基金组织,资助质量品牌管理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学术交流,奖励学术成果,表彰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2、参与质量品牌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和制订,提供质量品牌法律咨询,接受用户和消费者投诉,承办有关法律事务,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假治劣”工作;
13、承办政府及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各项事务。